特別聲明
1.本報告由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會員發布,未經事先書面授權,任何個人和機構不得對本報告進行任何形式的發布、復制。如引用,需注明出處,且不得對本報告進行有悖原意的刪減和修改。
2.本統計數據依據企業填報的項目清單和數據進行多方核定,企業對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有責任。
3.發布單位已力求數據準確、完整,但對于本統計數據的絕對真實性和準確性不作任何保證,不承擔使用本文件以及文件內容引起的任何責任。
4.報告中的信息不構成投資、法律、會計或稅務等事項的最終操作建議或決策依據,發布單位不就報告中的內容對最終操作可能帶來的后果承擔任何責任。
5.未經發布單位事先書面同意,本文件的任何信息部分不可被復制、掃描、公開展示等用于其他用途進行傳播。
統計說明
1.本統計是國家統計調研的一部分,遵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發電利用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國能規劃〔2018〕61號)》和《國家海洋局關于印發海洋統計報表制度的函(國海函〔2017〕96號)》的要求組織實施。
2.本統計中的“風電裝機容量”是指“吊裝容量”,指統計期內風電機組制造企業發貨到風電場現場,施工單位完成風電機組所有部件吊裝完畢、且完成安裝驗收或靜態調試后的裝機容量。
3.數據統計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即此數據包含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間,及上一年度未納入當年吊裝統計的項目容量。
4.本統計數據基于發布單位風電項目數據庫以及企業填報的項目清單核定。核定過程具體如下:
(1)依據國家能源局下發的年度全國風電開發建設方案文件和各省能源局下發的年度開發建設方案,通過風電項目數據庫、風電項目核準數據庫對企業報送的清單進行逐一校核,剔除與統計期內實際吊裝情況不符的數據;
(2) 通過公開信息、風電開發企業施工進度信息,以及聘請的核查員通過現場核查的方式剔除與統計期內實際吊裝情況不符的數據,進行核實數據,確保統計數據的可靠、合法、合規。同時,根據已調取的其他渠道數據,并考慮本行業工程動態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定數據。
5.本統計簡報是依據國家相關職能機構對數據來源、統計口徑及方法的要求編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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